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奉旨合謀的啟示:從介紹費規限看經濟學的壟斷與合謀理論(上)

  • 作家相片: Simon Liu
    Simon Liu
  • 10月28日
  • 讀畢需時 2 分鐘

保監局最近針對行業介紹費安排,提出「50%比例」的監管期望,引起業界不少討論。我們之前已分享過,這次的規限其實是一次罕有的「奉旨合謀」機會——大家不再需要互相壓價、比誰敢給,反而可以回歸專業本位,守住利潤。


但這個現象,其實不止是保險業的個案,更是一個經濟學上的典型場景:壟斷與合謀。在自由市場中,企業之間理論上應該互相競爭,令價格向下、效率向上,最終造福消費者。但現實中,當競爭過度,利潤被壓到無法維持,企業自然會尋求「穩定」的方法——例如合謀定價、劃分市場、限制供應等。


這些行為在大多數情況下都是違法的,因為它們損害了消費者利益。但從企業角度來看,合謀往往是「穩陣又好賺」的策略。大家不再互相壓價,利潤空間穩定,市場競爭變得可控。這種模式在經濟學上被稱為「寡頭市場合謀」(collusive oligopoly),即少數幾間公司在沒有明言合作的情況下,默契地維持某種價格或行為模式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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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今次保監局的做法,正正是將這種「默契」變成「明文規定」。大家都知道介紹費不能超過五成,自然不會再比價。這種「奉旨合謀」的效果,等同於政府介入市場,設下一條底線,令行業不再陷入惡性競爭。

 

更有趣的是,這種安排不但沒有損害消費者,反而是為了保障行業的可持續性。因為介紹費比例過高,最終受害的是經紀公司自己——利潤被壓縮,資源無法投入,風險管理失效,甚至出現不合規行為。當大家都守規矩,反而可以穩定經營,提升質素。

 

這也牽涉到另一個經濟學概念:議價能力(bargaining power)。在過去的市場中,介紹人掌握客源,議價能力極高,經紀公司只能被動接受高比例要求。但當保監局介入,設下上限,介紹人的議價能力被削弱,經紀公司重新取得平衡,雙方回到一個更健康的合作關係。


這種由監管主導的「合謀定價」,其實是一種市場干預(market intervention),目的不是打壓自由,而是修正市場失靈(market failure)。當競爭變成惡性,當利潤變成零和,當行業陷入「比誰更敢給」的死局,監管介入就是必要的穩定力量。


在下一篇文章,我們會進一步探討這種行為在 Game Theory(博弈論)中的解釋,尤其是「囚徒困局」如何反映行業的現實:大家不合謀,結果是雙輸;大家合謀,反而是雙贏。而今次的「奉旨合謀」,正正是一次打破困局的契機。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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